[潇湘晨报]长沙校车管理办法实施,万婴幼儿园率先执行成典范
长沙市“校车管理办法”昨起正式实施,2月25日前为缓冲期,此后将严查
201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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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校车标牌核发和校车驾驶人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从1月10日开始实施。1月10日上午,岳麓交警大队就进入各校园,对《办法》进行宣传。根据《办法》,从1月10日开始,各市级或县级学生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开始受理校车使用许可、校车标牌核发申请。各区县教育局和交警部门也正式开始受理校车驾驶人校车驾驶资格申请。而从2月25日开始,交警部门将重点整治无校车使用许可、无新签注校车标牌、无校车驾驶人驾驶资格的违法行为。 本报记者任文婧 实习生谢芳芳 长沙报道 1月10日上午,万婴幼儿园润泽府园中,就有好几辆12月份刚刚购买的专用校车,“就是等着办法实施后,进行注册登记。”湖南万婴教育机构相关负责人介绍。而除了专用校车,目前该幼儿园也有部分是经过合格登记和检测的非专用校车。 非专用校车要加装设备 “所有之前进行了校车使用登记,合格的非专用校车,要在2月25日前按规定改装。”岳麓交警大队校车专干赵托云介绍,按照规定非专用校车需要一定改装才能上路。改装的内容主要是在车顶上加顶灯,同时在车的左后方加装一块可以伸缩的“停”字标牌,以提醒其他驾驶员,这是校车,要注意和避让。在长沙市校车改装点大约有十几个,这些改装点都在车管所有备案,是有改装资格的,市民可以去车管所了解。在2月25日之前,已经登记过的非专用校车要完成相关的改装程序,获得车辆改装合格证之后才能去办理校车使用许可证。 原来在区县教育局和交警大队进行校车使用登记的车辆,需要在2月25日前完成校车使用许可、校车标牌核发申领工作。原来在区县教育局和交警大队进行备案登记的校车驾驶人,需要在2月25日前在驾驶证副本上完成“校车驾驶人校车驾驶资格”签注工作。 1月10日到2月24日是缓冲期 赵托云表示,1月10日到2月24日之间,交警部门涉及校车的管理将以整治超员、超速、闯红灯、违规运营为主。2月25日开始,将重点整治无校车使用许可、无新签注校车标牌、无校车驾驶人驾驶资格的违法行为。“若校车驾驶人没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要记12分,罚款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驾驶证还要被降级。”赵托云担心,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很多学校和驾驶人不清楚法规,仍然开没有进行登记的车辆上路,因此交警部门也会加大宣传。2月25日起,非专用校车外观要有顶灯,旁边有停车牌,校车前挡风玻璃上有校车标牌,而且标牌要是长沙市车辆管理所潇湘分所统一核发的,如果没有这些,市民可以通过长沙交警官方微博或是拨打122进行举报。 新增30多项校车处罚标准 记者从警方获悉,从去年至今,新增了30多条专门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代码及处罚标准(详见中缝D06)。车辆所有人使用拼装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或使用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都将实行重罚,罚款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并没收违法所得。也就是说,如果所有人是学校,学校也要挨罚。 以前有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标牌的正规校车,在申请的这段期间,如果需要使用校车怎么办?交警表示,1月10日到2月25日之间有一个寒假,有足够的时间和条件去重新申请。而且真正需要车辆到现场申请的步骤和环节不多,只有两个查验环节和一个上线检测的环节,学生接送一般是早晚时间段,车辆在上午十点到下午三点之间还是可以完成申请工作的。 [管理流程] 校车驾驶员 原来在区县教育局和交警大队进行备案登记的校车驾驶人,需在2月25日前在驾驶证副本完成“校车驾驶人校车驾驶资格”签注工作。校车驾驶人驾驶证副本将多一排字,即校车驾驶资格的签注。 校车驾驶人申请校车驾驶资格要将申请表报区县(市)教育部门、区县(市)交警大队审批,最后到长沙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分所不行)备案、签注。 新上牌校车 从1月10日开始,新上牌的校车必须是专用校车,车辆申请校车使用许可、校车标牌时,要填写申请表。表格要依次交区县(市)教育部门、辖区交警大队、交通运输部门、市级或县级学生用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或县级学生用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再去车管所备案。流程走完后到长沙市车辆管理所潇湘分所领取校车标牌。 非专用校车 对于《办法》实施前已经投入使用并登记的非专用校车,现在只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校车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长沙交警同样按照《办法》进行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和校车标牌核发。 对非专用校车按规定改装完成后,同样要填写申请表,流程和新校车上牌一样,需要各相关部门审批,最终到车管所备案。流程走完后到长沙市车辆管理所潇湘分所领取校车标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