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尔夫音乐培训有感
随着奥尔夫音乐在我国的兴起,“奥尔夫教学法”引起了人们极大的关注,有些教师已将其试用于教学,探索着音乐教育改革的新路。实践已经证明,这种教学法有着极大的优越性,被越来越多的老师接受。我们这次有幸参加了中央教科所和广东省教育厅教研室主办的“奥尔夫音乐国际师资全国巡回培训(广东会场)”,这次培训是三位顶级的国际音乐教育家授课,其中一位是宝岛台湾过来的资深教授,我们受益匪浅,在教学中也略作了初步尝试,感受很深刻。
“奥尔夫音乐教学法”是德国著名音乐家卡尔•奥尔夫(carl•orff 1895—1982)创建的。这是一个独创的音乐教育体系。它赋予音乐教育以全新的反传统的观念和方法,已经对许多国家和地区的音乐教育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而我国音乐教育的现状,仍长期使用着以歌唱、教学乐理知识为主体的陈旧模式,忽视学生对音乐的情感激发和体验,忽视学生在音乐学习的主体性、主动性、个性和创造性。认真研究奥尔夫的音乐教育思想和体系,我们会得到许多有益的启示。
一、元素性。
从音乐产生的本源和本质出发,是奥尔夫音乐教育的基本理念。这与我们原先对音乐教育本质和目的的认识,有着根本的不同。
奥尔夫认为:表达思想和情绪,是人类的本能欲望,并通过语言、歌唱(含乐器演奏)、舞蹈等形式自然地流露,这是人原本固有的能力。在培训会场上,台湾讲师让一些学员都手拿乐器进行合奏,或与同伴进行配合后,学员们的情绪都到达了高潮,久久不能平静,大家都感叹着奥尔夫音乐的神奇魅力。培训中还有戏剧(小剧)的教学,例如“年”,讲师出示一本绘本,配合音乐给我们逐一讲述年和大家的故事,之后,根据音乐进行戏剧的表演,让大家充分体验,去感觉,去表现。而我们音乐教育的首要任务,就是不断地启发和提升这种本能的表现力,而表现得好不好则不是追求的最终目标。而我们传统的音乐教育认识却不是这样,我们的课程一直是把通过学习歌唱和乐理以及相关的音乐技巧和能力作为美育的手段和目标,目光集中在如何学得好上,由于这种创造力的萌发和得到激励,所以造就了学生学习各种音乐技巧和能力的最佳状态,教师在这样的教学过程中,必然成了学生学习的引导者、诱导者和参与者。而真正的主导是学生。这正是奥尔夫教学法的重要特点。
二、参与性。
要学生“动”起来,“综合式、即兴式”学习音乐,这是奥尔夫特别强调的又一个重要原则。
然而,这和我国音乐教学的所谓“综合课”完全是两种概念。奥尔夫指出:学生在学习中必须动脑、动手、动脚,全身心地感受和表现音乐。他还充分运用人体各部位可能发出的声音参与演奏,学生在课堂上在教师的引导下作音乐性的“动”,必然沉浸在一种游戏般的欢快之中,他们在不知不觉地接受着音高、节奏、听辨、协调统一等等综合音乐能力的训练。这种综合能力的培养,也是完全符合我国面向全体学生培养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的方针的,对改变我国教育长期以来以知识传授为主要属性的落后面貌是有很大帮助的。奥尔夫认为,节奏是音乐的第一要素,是音乐的生命力之源泉。而舞蹈其实是移植至身体之中的音乐。培训讲师出示几段音乐带领孩子们即兴舞蹈,有类似闪电的音乐,行云流水的音乐,要根据音乐用身体表达相应的动作。这让我们充分感受到了即兴性,创造性,节奏性。
三,本土性。
奥尔夫教学法不是一种固定的、封闭性的“条条框框”,他的整体内容和方法都鼓励和启发人们自己去创造和安排,他自身也在不断地吸收新的东西,不断地发展、前进。
因而奥尔夫教育思想和教学法是充满开放性的、充满活力的。我国的民族语言、民歌、曲艺、戏剧、民间传说等五彩缤纷,还有古诗、童谣、儿歌、寓言、童话,更是浩如烟海。我们可将我国的特点与奥尔夫教学法相结合,形成我国独特的音乐教学风格。
只要遵循奥尔夫教学法的理念和原则,启发诱导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遵循音乐学习的客观规律,音乐课就会极为自然、生动、和谐、轻松和美好。这将使音乐教学深深的吸引学生,从而充分发挥音乐教学陶冶学生情操、促进全面发展的美育教育功能。
奥尔夫教学法永远在不断的发展中,我们应当学习奥尔夫教学的精髓,结合自身的特点,正视我国音乐教育的现状,去融合,创新,开拓,走出我国音乐教育改革自己的路。
万婴申奥幼儿园 柳玲娟